2016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旅游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港口区旅游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旅游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撰写一篇有关“港口区旅游发展设想”的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与报名表一并提交。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港口水利大楼二楼旅游局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光媛,电话:0770-2862255(传真);电子邮箱:lyj2862255@126.com;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港口水利大楼二楼旅游局办公室(邮编:538001)。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当在港口区旅游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试用聘用与薪酬待遇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港口区旅游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由港口区旅游局和聘用人员提前一个月协商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港口区旅游局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港口区旅游局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62255。
港口区旅游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