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6-10-12 11:23:00
  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面向社会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中共党员;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1.总编室副主任1名、职员1名
 
  负责中国政府网网站规划设计、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有较强的网站策划、采编与统筹协调能力,熟悉互联网行业发展动态,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传播、经济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副主任要求5年以上媒体工作经验;现任副处级岗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或曾任新闻媒体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具有相当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发表过有较大影响力作品者优先。职员要求2年及以上媒体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
 
  2.新媒体处职员3名
 
  从事国务院客户端中英文版、中国政府网微博微信管理维护工作。要求具备较强的策划和写作能力,熟悉移动互联网,有新媒体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英语、传播、经济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媒体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
 
  3.网络互动处职员1名
 
  从事中国政府网与公众互动交流相关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及沟通能力,组织实施过网络调查、意见征集、在线问答等活动,熟悉互联网行业发展动态。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传播、经济、电子商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及以上网络互动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
 
  4.数据服务处职员2名
 
  从事信息数据在中国政府网上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以及在线服务等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和研判能力,熟悉大数据或在线服务工作,从事过数据分析、电子政务等方面工作。全日制大学计算机、统计、传播、经济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
 
  5.综合处职员1名
 
  从事行政事务及中国政府网技术建设等相关工作。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及写作能力,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全日制大学计算机、行政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10月15日(含)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2016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报考者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一张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片。
 
  报名地址:http://zhaopin.www.gov.cn/baoming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基本条件,结合岗位要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或减少职位名额。报名结束后,在中国政府网统一发布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通知。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对政策的理解和文字写作能力。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中国政府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于未参加或未通过复审的,按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五)体检
 
  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到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录用
 
  综合考虑考试测评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网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受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5602234(工作日期间),邮箱:zhaopin@mail.gov.cn。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公告由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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