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6年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审查、缴费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8日 9:00-16:00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到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综合部(英雄山路53号3005室,乘车路线4、35、36、52、67、76、88路公交车等到二七新村下车往南走100米即到)报名,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和信息采集表,并上交纸质报名表、电子版信息采集表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3张,电子版照片命名为:身份证号.jpg)。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审查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10月27日-29日9:00至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地点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30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jnkp.cn/)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 8274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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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年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2016年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