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市群众艺术馆招聘简章
根据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群众艺术馆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群众艺术馆拟招聘4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济南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 //www.jnwgxj.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南市群众艺术馆(槐荫区腊山河东路与威海路路口,市区乘坐K156、133路公交车在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三馆站下车)。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④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委托他人报考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单位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试、现场表演和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面试(专业测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专业测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专业测试)现场对面试(专业测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达不到1:3比例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笔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5日-26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于10月20日-21日与招聘单位联系领取面试(专业测试)通知单事宜。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布的通知书或网上公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面试(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收费、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1602210
监督电话:0531-66608723,66608733
附件1: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