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07 17:18:58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市校合作办学协议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外学籍报名,且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中的部长级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6年11月9日9:00—11月14日17: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3.缴费确认
时间:2016年11月18日9:00-11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11月24日9:00—11月25日17: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辅导员相关知识。报考组织人事部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知识。报考财务部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财务管理相关知识。报考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法语相关知识。报考土建学院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建筑设计与理论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辅导员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历届生需出具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半年及以上在高等院校从事学生管理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组织人事部岗位的需出具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从事一年及高校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其中辅导员岗位需加试英语口语)。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所有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业转居民户口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9097,咨询电话:0574-8822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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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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