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来源: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6-11-07 16:32:00
  2016年菏泽市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残联党组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级电工专业证书,从事电力设备安装维修工作3年以上经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6、具有菏泽市常住户口;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址: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中心三楼(定陶区郜秦路西段)。


  3、现场信息确认:


  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上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本人带回,复印件留存。


  4、注意事项:


  (1)凡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一致,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时须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事宜的联系。


  (4)凡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2日上午12:00前凭报名者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控制技术、供电、电子技术、单片机等。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以上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2016年11月18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交纳面试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收费70元。


  (3)面试时间:11月19日(星期六)。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


  (5)面试顺序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结合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年龄大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定陶区残联提出聘用意见,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聘用人员办理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七、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 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咨询电话:0530-2252695


  菏泽市定陶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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