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01 15:12:00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年鉴社是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请见附件)。
二、报名方法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2016年11月1日至2日9:00至17:00,7日至11日9:00至17:00(11日中午12:00前截止),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方志馆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北京市方志馆五层528房间。
乘车路线:可乘地铁10号线至十里河站(西北口出)或潘家园站(东南口出),或乘28路、638路、运通107路,或乘976路、846路、300路、特8路等公交车至十里河桥北或华威桥南下,沿东三环东侧辅路行至首都图书馆西门进,见红色字体“北京市方志馆”的立柱后从旁边的玻璃门进入即到(之后乘电梯到五层)。
联系人:董志魁
电 话:87316772
(二)材料要求
1.填写真实完整的《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年鉴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携带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
三、考试安排及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公共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档案材料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京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确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职工作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附件: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