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遂宁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16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相应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发〔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确定的急需短缺专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具有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计局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县卫计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书,专业证明书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联系邮箱。各用人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书,专业证明书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
各高校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成都中医药大学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 9:00-18:00
报名地点: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体育场
(2)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9:00-15:00
报名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3)川北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高坪区东顺路55号)
(4)重庆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周五)8:30—14:00;
报名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重庆展览中心)。
射洪县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及地点(只限申报岗位代码为042、043、044的报考者):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6年11月22日
报名地点:射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人事股(地址:射洪县太和镇文化路178号,县卫计局六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5.专业、学历等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年龄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6.报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县卫计局和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报考者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县卫计局统一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按照“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实施: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监督指导下,考核工作由县卫计局和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核评议组,每个考核评议组设考官5-7人。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七、体检及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报考考生考核结果,按照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考察
由县卫计局和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于在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考核招聘规定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先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向招聘单位报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资料原件,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复审后报县委编办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和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考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体检等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人社局通过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等方式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25—6625110)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5—6191011)、射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825—6622614)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16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2016年射洪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