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济南济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11 11:43:00
  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人员须在2016年11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其中卫生事业单位20人,其他事业单位2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阳县城开元大街162号)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登陆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和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yhrss.gov.cn)下载《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正反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卫生事业单位除护理岗位外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临床医学岗位使用,护理岗位中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护理A岗位中镇卫生院使用。其他事业单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该招聘岗位的非定向计划,即国土资源管理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国土资源管理A岗位,将太平镇国土资源所增加到国土资源管理A的招聘单位中,专业要求及条件同国土资源管理A一致。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和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yhrss.gov.cn)公告。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不按要求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


  考生于2016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单据到济阳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


  卫生事业单位:基础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场内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阶段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岗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选岗。考生不能在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应聘。


  (一)选岗。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选岗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对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及聘用。报考人员岗位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http//www.jiyang.gov.cn)和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yhrss.gov.cn)上公布,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531-842389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84215327(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一:2016年济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2016年济阳县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三:2016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四:填表说明.doc


  中共济阳县委组织部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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