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云阳县卫计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卫生计生急需基础性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面向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1》)。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基础性卫生计生人才8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云阳县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5.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自愿在云阳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1月16日至26日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和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
1.11月19日上午8:30-12:00参加重庆市2016年西部医药卫生人才大型交流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11月19日下午2:30参加考核;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10:30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11月23日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公布本次招聘空缺岗位指标。
2.11月25日上午8:30-12:00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11月25日下午2:30参加考核;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0:30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3)云阳县公开招聘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4)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核办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本科学历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
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特殊紧缺岗位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本科学历毕业生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卫生基础性人才招聘办法及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10:30;
3.报名及考试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要求,特别是所学专业必须与《一览表2》中要求的专业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应提交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 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报名登记表》和《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4.《一览表2》中要求的各类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试考核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共100分,其中,报考县中医院、凤鸣镇中心卫生院、南溪镇中心卫生院、云阳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岗,双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会计岗和县卫生进修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只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2.面试。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人选按以下办法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4.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拟招聘岗位指标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2017年应届毕业生与拟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所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7月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7月14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2016年及以前毕业生的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并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上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7月13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 王孟平 13996586968李宝谦 18883531576
附件:
1.附件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招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2.附件2:云阳县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