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沧州市盐山中学县招聘9名教师公告

来源:盐山县政府网 2016-11-14 15:03:29
  2016盐山中学招聘方案(县聘)
 
  为满足盐山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学校师资力量,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9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盐山中学创办于1923年,是全县唯一一所省属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样本学校。学校占地26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投资1.6亿元。师资雄厚,环境优雅,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学校秉承“务本求实、自强不息”的盐中精神,确立了“德育为先、服务至上、制度治校、以文育人”的办学思想,提出了“创百年名校、铸盐中辉煌”发展目标,积极引进优秀高端教育资源,全面推进高效课堂建设,近年来,学校分别被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先进学校”、“普通高中课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科目及人数: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各1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团队精神、创新精神。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4、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允许符合招聘条件的2017年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未下发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合格且网上可查询。2017年毕业生可在毕业时提供)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胜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 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在盐山县电视台、盐山政务网、盐山教育局网站、盐山中学网站、盐山中学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 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盐山中学教务处(办公楼一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人员需提供的证件:
 
  (1)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岗位名称)。
 
  (2)填写“盐山中学招聘应聘表”。
 
  (3)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11月 18日领取准考证;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面试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盐山中学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20日8时30分在盐山中学进行。
 
  (2)面试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现场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排名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工作经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盐山中学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盐山中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盐山中学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一年。工资年薪28000元+加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应有)。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聘用合同。在续聘第二年后按当地同级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招聘人员由盐山中学进行管理,由盐山中学委托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盐山中学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山中学,办公室主任由盐山中学校长兼任 。
 
  七、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张老师13785487178
 
  盐山县教育局
 
  盐山县监察局
 
  盐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盐山中学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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