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廊坊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勤执法人员30人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2016-11-15 15:35:35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勤执法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执法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一线协勤执法人员3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为18至28周岁(男性),身高170㎝以上,身体健康,仪态端庄;
(四)香河县本县户籍,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法律、建筑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2016年11月14日至20日)
招聘公告发布:香河县政府网
();香河电视台;
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
(请务必关注并置顶此公众号,后续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及成绩等事项将在此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316-8321750;867214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7室。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3日。
3、考务费100元。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协勤执法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退伍军人需另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事先进入公共邮箱:xhxrczx@126.com 密码:abc123 下载打印并填好《协勤执法人员报名表》,并附齐有关资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
5、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考生,核发准考证,考生可于2016年11月25日到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7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笔试、面试成绩公示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政务公开栏。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等。
(五)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六)待遇
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勤执法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每月2800元(扣保险后),统一配发服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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