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市内外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涉及市属事业单位15个部门(单位)34个岗位。具体部门(单位)、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岗位表(点击浏览)。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九级管理岗位,十三级、十二级等员级、十一级等专业技术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和十级、七级等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第一日);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或具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选聘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审查分为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两个环节。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与选聘的资格。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职位查询。可通过登录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以下简称选聘网站)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
2.填写表格。报考者从选聘网站下载《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点击下载)按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资料报送和资格初审。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后,打印一式三份,连同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料按身份证复印件、参工依据、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岗位聘用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材料、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两寸标准证件照3张(背面工整书写本人姓名),交到现场报名点或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SHL391@163.COM),由所报单位、所报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者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缴费与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每人50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缴费并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资格初审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于2016年12月3日进行,地点见准考证,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1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省情、事业单位人事政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选聘网站公布。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选聘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均在选聘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选聘岗位应予调减选聘名额或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通过选聘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选聘单位通知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含照片,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由各选聘单位于面试前两天确认,并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资格复审要求与资格复审要求相同。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选聘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
五、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知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知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聘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并通过选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聘人选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网站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选聘信息的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聘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827-526967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巴中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