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芜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规定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现就我校赴全国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共计19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和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与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我校网站发布和毕业生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或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毕业生所在学校校园招聘会之日起10个工作日。网上报名者应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求职简历、相关科研成果、在校获奖情况、近三年学习成绩单和填写好的《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进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校邮箱(zzrsc483616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务必注明“报考+姓名+专业”;现场报名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求职简历,相关科研成果、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并填写《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进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也可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现场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在招聘会现场办理;网上报名者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3)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同一岗位的同一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若达到10人以上赴毕业院校进行招聘面试,如未达到10人则面试地点安排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面试形式:学校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附属医院岗位采用现场理论和实践考核的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平均分数线,最低平均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面试考官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个人考察结果优者优先聘用。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届毕业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2017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由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各环节接受芜湖市纪委、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我校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3—4836169 监督电话:0553—4836139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