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唐山曹妃甸招聘公安协勤人员50人公告
来源:曹妃甸就业网
2016-11-17 13:26:56
唐山曹妃甸关于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经区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50名(男性45名,女性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截止2016年10月31日具有曹妃甸区常住户籍,年龄18-35周岁(1981年1月1日-1998年10月31日出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军人、特殊技能(持有A1、A2驾驶证)人员可放宽到初中。
(三)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单眼裸视力4.8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壮、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热爱公安事业,服从人民警察的领导和管理。
(五)有下列其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原区编制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协警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公示五个阶段。
(一)组织报名
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报名时,考生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的不需提供,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出具报到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驾驶证(特殊技能人员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
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三项成绩取平均分),占总成绩60%。
男子组设1000米跑、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三个项目;女子组设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三个项目。
单项成绩3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35分为不合格,三个项目有一个项目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评分表附后)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确定初选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初选人员,如再次出现并列情况,按1000米成绩高低、年龄较小者确定初选人员。
(四)政审与体检
由区公安局对初选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身高、体重及视力标准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执行,其他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公安协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月工资待遇2000元,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公安协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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