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广安市前锋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广安市人社局 2016-11-18 17:32:19
关于2016年前锋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根据中省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面向我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6年11月底前,在前锋区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我区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以上不含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乡镇(街道)。


  二、招聘职位


  前锋区乡镇事业单位(含区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0年11月28日至1998年11月28日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为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前锋工业园区葳孚润滑油厂306室)),联系电话:0826—2889299。


  (二)提交资料


  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携带《2016年前锋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基层服务单位和县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16年11月底前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携带《2016年前锋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聘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未在2016年11月30日17:00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领取。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应用文常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基本知识的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3. 笔试时间和地点。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到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306室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并交纳面试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未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和交纳面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登记确认和面试具体时间将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具体事项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考核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统筹安排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含区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含区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前锋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0826)2883058,2889299,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s.qf.gov.cn)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前锋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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