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肇庆市高新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来源:肇庆高新人才网
2016-11-21 14:45:40
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组织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高新区区属20个事业单位28个岗位共招聘30名工作人员(详见《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40周岁(1975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请报考者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作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高新人才网(http://www.job0758.com.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报考者同时须在《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后交招录单位。本次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考试前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向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16年12月13日后登录肇庆高新人才网( http://www.job0758.com.cn/)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电话:0758—3639620。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区党群工作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本次招聘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也可向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0758—3639620。
附件>>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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