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招聘6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11-22 13:57:22
广州市从化区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为广州市从化区纪委、区监察局管理的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6年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六)有纪检、法律、财务、审计等工作经验优先,适合男性;
(七)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八)近2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报名;
(九)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具体阅:http://www.gz.gov.cn/GZ12/2.2/201406/2754468.shtml) ;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5日9时至2016年12月7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2)。
(四)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12月9日9时至2016年12月10日17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统一公布),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持相关资料到通知地点复审。
毕业生: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并统一用A4纸复印);
②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网上报名表》1份;
④三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⑥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用A4纸复印);
②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考岗位代码1-1)原件及复印件;
③《网上报名表》1份;
④三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⑥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⑦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条件确定体检对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21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21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记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方案由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87926507,020-87923228
监督投诉电话:020-87923228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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