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内江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
为加大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人才队伍补充力度,根据四川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威远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9名(不含已招部属免费师范生、研究生、硕师计划人员)教育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考核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符合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育、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男性报考人员年龄限制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报考人员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属于免费师范生或“硕师计划”资格的人员(属于四川省教育厅确定的“硕师计划”资格的人员,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属于教育部属免费师范生的。
以上教育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印证资料。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共29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凡招考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6日9:00-12: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联系人:夏良学,联系电话:13568008410。
应聘人员应在2016年11月26日12:00前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内江市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现场考核)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微型课的方式。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法纪观念、道德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养、人岗相适等情况。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聘对象,统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通过现场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聘对象,经威远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威远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威远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期待遇及政策
此次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此次公开考核引进的人才全部纳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首次确定工资时,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六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并按月匹配一定数额的特殊岗位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所从事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负担。2.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八级岗位的工资待遇。3.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财政提供的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费。
(三)其他待遇。1.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县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对象进行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破格提拔。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县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县就读的,可在义务教育阶段自行选择学校就读;其成年子女的就业由组织、人社部门在政策框架内,优先推荐就业。
十一、聘后管理
(一)此次公开考核引进的人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及聘用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及我县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公开考核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县其他事业单位,并按本县同级同类人员进行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党政机关。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切实提高本次考核招聘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1281
十三、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0832-8226043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8241629
威远县教育局:0832-8222295
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中职中专学校考核招聘“双师型”教育、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3.内江市威远县教育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 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 远 县 教 育 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