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6-11-24 13:28:55
  2016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引进学校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按照河北省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一、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1.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或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5.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6.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7.其他取得重大成就的领军人才。
 
  上述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可以面议。
 
  (二)拔尖人才
 
  1.A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国内重点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企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持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两项(其中主持一项),且近三年来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项目或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主研人(前三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公司)的博士,同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层次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3篇或影响因子在2.0以上学术论文累计达30.0,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待遇:安家费100-1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0-200万元,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2.B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国内重点大学,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主持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并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及其以上,且自然科学类发表6篇以上被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JCR一区学术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累计20.0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发表6篇以上被SSCI或A&HCI检索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2篇或取得相应水平的其它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待遇:安家费60-9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80万元,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面议;有与上述条件接近者也可报名,有关待遇面议确定。
 
  (三)博士研究生
 
  条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学科(专业)急需的高水平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主持(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技术应用、研发、管理或高技能岗位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业绩者优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技术研发经历者可适当提高安家费额度。
 
  待遇: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20-35万元,急需学科(专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3-10万元,自然科学类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1000元/月。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一般情况下不负责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对于少数急需专业博士的配偶,若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属于学校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编制内聘用,不满足编制内聘用条件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视具体情况另议。
 
  (四)硕士研究生
 
  条件: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方式均为全日制,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原则上保持一致,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对于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作经历和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应用型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租房补贴0.6万元。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及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岗位急需的高水平博士研究生、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经历要求且具备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人数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事业编制)(附件1)。
 
  其中有年龄、工作经历时限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即河北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学校各相关二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初选结束之前均可报名。
 
  应聘人员提交个人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培养年限和毕业时间证明)、学业成绩单、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佐证身份和能力水平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应聘材料投递要求
 
  应聘材料可向学校招聘办公室与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双投。
 
  学校招聘办公室联系人:刘志飞;联系电话(传真):0335-8076166;电子邮箱:rscmail@126.com。
 
  三、招聘工作流程
 
  招聘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或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岗位采取单位选聘方式招聘,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的岗位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招聘。应聘人员按上述方式报名后,学校将按以下流程组织招聘工作。
 
  (一)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办公室和二级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学校最终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
 
  (二)考试
 
  采取单位选聘方式的岗位考核一般情况下以学术报告、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考核。
 
  采取单位招聘方式的岗位考试一般情况下为: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高于5:1的,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核方式;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可简化程序,也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将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选择相应的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面试一般情况下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招聘岗位需要制定个性化的面试考核方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教学组织能力、专业能力、科研能力(水平)、操作技能、仪态仪表及团队合作等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和应知事宜将在考试通知中具体说明。
 
  (三)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招聘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组织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调整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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