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阳息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告

来源: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24 15:08:08
  中共息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及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及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敬业奉献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学历证书和学籍档案记载为准;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省选调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未满服务工作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2日,通过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息县教育信息网等网站面向全县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息县县委四楼纪委会议室。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蓝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2)《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名者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报名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县公开选调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请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纪委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二个环节进行。专业技能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写作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100分,其中专业技能知识测试50分,结构化面试50分。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工作人员,并在息县人民政府网站、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


  三、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具体工作。


  四、选调纪律


  1、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考试;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咨询和联系电话


  本次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息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xixian.gov.cn)、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ixianrsj.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选调事宜及相关政策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5951055   0376—5958667


  附件:1.息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息县纪委监察局   中共息县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