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计划招聘蒙古语岗位20人(其中蒙古语标准语男播音员2名;蒙古语标准语女播音员2名,蒙古语授课音乐编辑2名;喀尔喀语男播音员1名;喀尔喀语女播音员1人;基里尔文编辑记者6名;传统蒙古文记者6名);汉语电视新闻出镜记者20人;汉语电视体育记者15人。
详见《2016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的;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6年 11月15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学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见需求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新闻记者证,专业不限(招聘岗位见需求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
报名时间:2016年 11月15日—11月19日下午17: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新闻记者证等材料。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报名联系人:崔思玉。联系电话:0471-459113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58 0471-62818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下午17:00。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11月19 日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人员,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初审为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4.初审通过人员务必于2016年11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三)笔试开考比例
先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笔试
笔试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相关机构承担。
(一)笔试考一个科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按应聘岗位提供蒙古文、基里尔文或汉文文字试卷。选择应聘汉语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应聘蒙古语岗位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应聘喀尔喀语男、女播音员岗位和基里尔文编辑记者岗位的人员必须用基里尔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阅卷进行入闱管理,命题、考试、阅卷时间不间断,整个命题、试卷运转、交接、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保密制度,与命题专家签订保密协议。
(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填写《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备案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先进行笔试的岗位,从进行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于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及身份证;
2.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硕、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维码认证)。
3、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新闻记者证等材料。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5.《报名登记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请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户口在内蒙古的须携带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非内蒙古生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在内蒙古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一)面试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相关机构承担。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当天面试开始时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八、蒙古语广播播音员招聘办法
应聘蒙古语标准语男、女播音员岗位,喀尔喀语男、女播音员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
面试通过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笔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九、汉语电视新闻出镜记者招聘办法
应聘汉语电视新闻出镜记者,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初试(面试)。初试(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笔试环节的依据,不列入考试总成绩。
通过初试(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初试(面试)
初试(面试)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相关机构承担。相关事宜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初试(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6∶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初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6∶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6∶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对于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6∶1笔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于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察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驻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驻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 0471- 4590070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 0471- 4591151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适用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方案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