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150名人才公告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6-11-25 16:39:51
  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150名人才公告


  四平位于辽、吉、内蒙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二类大城市,是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中国换热器城,是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国家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国优质玉米之都。


  当前,四平迎来了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把人才作为推动“十三五”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力打造人才支撑体系,为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四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引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围绕四平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能源主导产业,旅游、光电信息、现代物流、医药健康优势产业,建筑、建材、化工传统产业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工作的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0人。其中,经济学3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机械工程20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0人,法学20人,工商管理 10人,英语、日语、俄语等外语专业10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5人,企业管理5人,信息与通信工程5人,城乡规划与设计5人,专业相似或相近均可报名。同时,欢迎符合四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业人才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准。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高校至少有一个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必须为公办全日制高校毕业。


  (三)岗位条件


  本次引才不设置具体单位和岗位,人才引进后,编制落在市直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市直部门以及开发区、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结合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无法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已经拥有四平市市直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12月20日12时。


  网络报名:登陆(http://222.169.185.228:23107/bmxt)(务必使用标准的IE9或以上浏览器,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12月20日14时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专业。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4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在12月25日前打印《报名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报考多个无效。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四平人才工作网补充公告。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察合格的2017年毕业的应届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往届考生不需要签订。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无法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九、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高校均需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给予硕士12万元(2万元/年)、博士15万元(2.5万元/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高校均需是“985工程”、“211工程”高校),6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四平或者在四平有住房的除外),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引才单位所属城区内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64855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