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承德市司法局选任市人民监督员公告
来源:承德司法行政网
2016-11-28 15:38:05
承德市司法局选任市人民监督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通知》(冀司明传【2016】64号)的要求,承德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承德市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承德市人民监督员对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的十一种情形实施监督。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原任人民监督员任期满两届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任期未满两届、经此次重新确认程序选用的,任期连续计算。
二、选任名额及分布
本次拟选任承德市人民监督员88名。其中,驻双桥区的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15名、双桥区 7 名、双滦区5 名、营子区5 名、承德县7 名、兴隆县7 名、滦平县 7名、隆化县 7名、平泉县7名、宽城县7名、丰宁县7名、围场县7名。名额及地区分布可视情形做适当调整。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和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四、报 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
公民可自荐报名,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推荐报名,原任人民监督员可报名申请确认。
驻双桥区的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机构人员,在市司法局报名,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市司法局。
各县(自治县)、区报名人员在所属县(自治县)、区司法局报名,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所在县(自治县)、区司法局,邮寄报名者,报名时间以快递收到时间为准,寄出后应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报名、联系。联系方式:
1.承德市司法局政治部
联系人:任丽杰 电话:0314-2289515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西大街路北41号
邮编:067000
2.双桥区司法局
联系人:高丽华 电话:0314-2038148
地址:双桥区二道牌楼清水湾洗浴中心4楼
邮编:067000
3.双滦区司法局
联系人:钱苗苗 电话:0314-4044283
地址:双滦区建设大街55号
邮编:067001
4.营子区司法局
联系人:刘欢 电话:0314-5011369
地址:营子区鹰城大街53号
邮编:067200
5.承德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常春 电话:0314-3010288
地址:承德县文化中心8楼
邮编:067400
6.兴隆县司法局
联系人:勾春艳 电话:0314-5050836
地址:兴隆县天马二期承德银行5楼
邮编:067300
7.滦平县司法局
联系人:马立新 电话:0314-8583261
地址:滦阳路4号检察院办公楼
邮编:068250
8.隆化县司法局
联系人:刘翔 电话:0314-7085616
地址:隆化县迎宾大道司法局
邮编:068150
9.平泉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淑艳 电话:0314-6082966
地址:平泉县行政中心151室
邮编:067500
10.宽城县司法局
联系人:赵亚静 电话:0314-6988877
地址:宽城县第二行政中心前楼4楼
邮编:067600
11. 丰宁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秀丽 电话:0314-8012489
地址:丰宁大阁镇东街109号
邮编:068350
12.围场县司法局
联系人:杨丽艳 电话:0314-7527819
地址:行政中心西配楼532室
邮编:068450
(三)报名材料
1、近期小2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4、其他社会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复印件2份;
6、《承德市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或《承德市人民监督员推荐报名表》、《承德市人民监督员确认报名表》(一式两份)。请登录承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www.cdsf.gov.cn/),在 “公告栏”下载报名所需表格(或到邮箱rmjdy2016@163.com下载,密码:rmjdyrmjdy)。
报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社会身份证明、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的原件,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单位进行确认。
五、选任程序
1、初步审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人选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各县区司法局提出的建议人选,承德市司法局研究确定市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4、社会公示。承德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任市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承德市司法局做出选任决定,通过《承德日报》、承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承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任丽杰
咨询电话:0314—2289515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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