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奉节县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二)坚持编制管理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包括:免费师范生;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艺体及幼教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教专业课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校期间无处分,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61分;
(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六)招聘人员须在首聘岗位服务5年及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解除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承担其他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报考人员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八)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内“双特”教师;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生毕业生或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具体详见《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资格条件
除报考音、体、美、幼教、建筑、眼镜设计岗位以外的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四项之一的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生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这四项条件限制,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1.在校期间必须有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2.获得院系及以上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获得与所学专业一致的院系及以上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4.大学期间所学各必修课成绩≥75分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分站式报名方式,第一站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在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第二站于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在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第三站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第四站于2016年12月11日9:00—15:00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考生可选择上述任一报名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996530167,联系人:邹留伊君。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名人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提交《奉节县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奉节县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考试成绩单、学校政教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无处分证明、本人获奖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上述材料,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考核
1.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研究生
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的免费师范生和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名成功后,现场由县教委、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现场签订双向用人协议。每一站招聘结束后,空余指标在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http://www.fjxedu.gov.cn/)公告。
2.其他2017年应届毕业生
其他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者,于报名当日20:00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375208529@qq.com,并于2016年12月12日关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空余招聘指标公告;若出现所报岗位无空余招聘指标,请于2016年12月13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当日20:00前发送电子件到指定邮箱;逾期没有改报其他岗位者,退还所缴纳的报名费至报名表上所填写的银行帐户。最终的报名成功者于2016年12月16日15:00-17:30在奉节县职教中心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见现场指示牌,愈期作弃权处理。12月17日上午7:30开始在奉节县职教中心参加考核,不按时参加者作弃权处理。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除艺体、幼教岗位外的其他岗位考核采取片段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片段讲课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艺体、幼教岗位考核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核总成绩=片段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获奖级别高低、奖学金等次高低、在校任职高低和学业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优先。
(四)体检
已签约的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研究生和考核通过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确定为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积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奉节县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奉节县2016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报名表
3、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