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公路管理局系统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1-28 16:59:31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6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驻南疆地州(市)公路管理局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的士兵20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150名、工勤技能岗(机械驾驶岗位)5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21个县(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区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口岸、边防公路、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养护和质量管理以及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管理;负责非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运营与管理;根据交通运输厅授权,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厅安排,承担部分公路建设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退役未安置的士兵。


  (二)报名条件


  1.专业技术岗。士官报考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须材料齐全),身体健康。义务兵报考条件: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须材料齐全),身体健康。


  2.工勤技能岗(机械驾驶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须材料齐全),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职位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2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http://www.xjglj.cn/)发布公告。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016年11月28日10:00至2016年12月6日18:00(周六、周日除外)。


  (二)笔试费用


  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个人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职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5、职位咨询电话: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991~5282117、5282273


  六、笔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8日起。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10:00-12:00(星期日)。


  3、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考生使用汉语答题。


  5、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6、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10分;荣立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加20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7、笔试成绩公布时间: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公告。


  8、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通知为准。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八、面试


  1、面试组织。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面试通知发布时间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新疆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面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3、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面试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机械驾驶岗)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结束3天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领导小组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提取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内容:一是士兵入伍手续部分;二是士兵军(警)衔、任职报告、士官注册表等综合部分;三是士兵奖惩表、入党(团)手续等;四是具有高中(中专)或普通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在部队考取中专及以上军队院校的,须有完整的学籍档案;取得自学考试学历的,须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五是体检表及体检结果。


  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档案审核中关于年龄、学历、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有弄虚作假、涂改或隐瞒组织的,认定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党委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包括下列主要事项:招聘岗位及人数、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拟聘人员体检及考察结果、监督人及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聘用及培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十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全程监督。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0991~528142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991~528220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职位表.xls(下载


  2.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系统面向驻疆部队(含武警部队)公开招聘退役未安置士兵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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