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保定市就业服务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29 11:37:34
  保定市就业服务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保定市盛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定市就业服务局委托,拟公开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0名(其中书记员18名、辅警17名、文员3名、新闻编导1名、会计1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书记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会讲普通话;
 
  4.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5.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能够撰写法律文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使用电脑,每分钟正确录入90字以上;
 
  6.品行良好;
 
  7. 户籍系保定市辖区内。
 
  (二)司法协警(男性12名,女性5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会讲普通话;
 
  3.男性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23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体能测试(按公安招录考试标准和科目)成绩合格以上;
 
  5.品行良好;
 
  6.部队退伍人员、警校和军校毕业生、从事过警察工作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文员(男性2名、女性1名)
 
  1.中文、文秘、中国语言文学或新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写作能力(有同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6.品行良好;
 
  7.户籍系保定市辖区内。
 
  (四)新闻编导(男性)
 
  新闻编导专业,其它条件同文员招聘条件。
 
  (五)会计(男性)
 
  会计专业,其它条件同文员招聘条件。
 
  所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日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名额有限,选够为止。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需缴纳考务费100元/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情况进行初审,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仁惠街55号(竞秀公园北门斜对过)二单元401。联系电话:5901275。
 
  2、考试
 
  笔试内容分为两项,第一项综合能力测试;第二项专业知识考试:书记员(文字录入)、司法协警(体能考试,4项内容参照公安警察考核标准)、文员(文字材料写作和计算机应用操作)、新闻编导(新闻稿件采编)、会计(会计知识和表格制作)。笔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确定及公示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其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所有考试完成后,将三项成绩汇总,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并在法院内网公示。
 
  4、体检和政审。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后,将对前40名进行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从第41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待遇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务用工合同
 
  2、工资待遇:执行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费用)和相应的福利待遇,根据省规定或经法院党组研究后,可适时调整工资待遇。按照规定缴纳各种保险。
 
  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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