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报考护理、助产岗位须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尚未注册的需在有效期内);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50名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区人民医院30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9:00- 11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 A4 纸复印),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 3 张。
4、报名考生要认真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srs.gov.cn/上自行下载,报名时携带)。按区人民医院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类别分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岗位,不准兼报其它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5、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相应核减或调整聘用计划。
6、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现场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2月8日至9日到报名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 年12月10日上午 9:00 - 11:00。
笔试按专业分类命题,口腔医学、针炙推拿(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护理(含助产)专业试题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知识,医学类其他专业试题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00 分,笔试成绩按 50%计入总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待遇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岚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
2、岚山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633-2618598
附件: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会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