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枣庄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简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1、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滕州生源高校毕业生(2014、2015、2016届);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有见习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报名和审核
1、网上报名。申请见习的毕业生根据《滕州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于12月7日(星期三)下午四点前发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邮箱(tzgxbys@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审核。12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举办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见习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申请见习的毕业生需向见习单位提交《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交当年度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见习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情况择优录取,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三、录用、管理及使用
1、见习单位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拟确定录用见习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时附《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档),《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复印件,特困家庭毕业生相关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市人社局为见习毕业生统一开具介绍信。
2、见习人员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到见习单位报到,报到后与见习单位签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补贴为每月1900元。见习毕业生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毕业生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附件:
1、滕州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2、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报名表.doc
3、滕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定稿).xls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