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潍坊市公证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潍坊市公证协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主要职责是对公证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制定行业规范,实施行业奖励和惩戒等。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工作人员1名,协助处理协会日常事务,从事投诉纠纷处理、文字编辑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文秘或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纠纷处理、语言表达和文字工作能力;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2500—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1500元/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潍坊市公证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携带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潍坊市公证协会(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1楼西区)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未被聘用者的报名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及职位匹配度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择优进行笔试。
(四)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用命题作文方式进行。按面试、笔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潍坊市公证协会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536-8090197。
潍坊市公证协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