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常州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16-12-02 14:50:57
2016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是隶属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56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专门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学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完备,社会声誉良好,办学实力全国一流。学院坚持贴近市场、按需办学、突出技能、服务企业的办学宗旨,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多岗适应能力、创业创新能力和继续发展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形成了完整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占地面积526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教职员工617人,现有专任教师480人,中高级职称的占75.8%,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达100%,“一体化”教师占83.6%。目前共有在册学生1.2万人,其中高技班、技师班学生占87%。每年完成各类业余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1.5万人次以上。
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是在地方产业转型发展急需高技能人才的背景下,由市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建设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涵盖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现代服务业、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电子电工技术、交通工程、生物医药、材料工程等实训门类。中心以发挥实训、鉴定两大核心功能为支柱,并注重延伸功能的培育和发挥,有效开展师资培训、技能竞赛、技术交流、授艺带徒、示范展示、示范生产等业务,同时坚持服务本地与辐射周边相结合,在为本地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公共实训服务的同时,把服务范围向周边地区和外省市延伸、扩展,以创建“国内一流公共实训平台”为发展目标,经济和社会效应正在不断体现。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20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2.缴费时间
2016年12月18日9︰00—12月21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20517。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2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复审
在考试考核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23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图文楼7楼会议室(710)。
3.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资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三、考试考核
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本次招聘工作,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专业测试、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技术技能应知应会测试或基础理论测试。
时间:2017年1月7日7︰00起;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1.专业技术技能应知应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构成权重:应知占30%,应会占70%。
2.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教学能力测试(说课)资格。
(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教学能力测试(说课)人选。
时间:2017年1月7日14:00起;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时间:2017年1月8日7︰00起;
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测试占40%、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00,0519-85682011
八、本简章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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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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