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温州洞头区财政局选调人员公告
来源: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02 17:13:46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选调名额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程建设或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能力;
2、专业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表);
3、洞头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满3年(时间计算至2016年11月30日止),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4、被选调人员要求具备洞头本地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备造价师、造价员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7日
报名地点: 洞头区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新城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312室)
联系人:林雯雯
联系电话:63387876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对口情况、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区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2人或经党组会议研究无适当人选的,区财政局可以取消本次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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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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