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秘书股、投资股业务人员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起草一般性文件;
4.年龄35岁以下;
5、投资股业务人员,要求熟悉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fcjtj@126.com
联系人:戚培昆,联系电话:0770-2215515。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区发改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谈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000元,从正式聘用起按劳动法规定,由单位为聘用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防城区发改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