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06 16:47:20
  通州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工作力度,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培养基层骨干和后备力量,根据当前通州区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有关要求,通州区计划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并将重点跟踪考察、培养,对于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程序择优选拔任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通州区24家事业单位,24个岗位,共招聘24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6.招收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7.在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8.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截止到2017年7月1日);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查资格、报名的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通州区玉带河东街35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打印一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 并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和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核
 
  1.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采用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应聘者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下载。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150分钟  9:0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1年试用期),并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非京生源毕业生,将由通州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进京审批、落户手续。聘用后,相关待遇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标准给予兑现。如符合通州区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经通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入住通州区人才公寓。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3.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4.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进京审批手续不合格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69558287  王  辉
 
  80817702  孔德旭
 
  附件1:《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附件2:《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通州区委组织部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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