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忻州灵河高速公路招聘公告
来源:忻州人事考试网
2016-12-07 15:32:59
忻州高速公司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灵河高速公路原平至神池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三纵十二横十二环”总体规划中第三横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原平市大营,终点在神池县东湖乡,为省投省建重点公路,计划于2016年12月底通车运营。为确保灵河高速公路(原神段)顺利投入运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来源
1、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一: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含收费人员、秩序人员、监控人员、治超人员)80人。
岗位二:高速公路隧道应急抢险工作人员24人。
2、招聘范围:
岗位一:户口为原平市、宁武县、神池县三县市户籍(包括原籍在上述区域因上学现户籍迁移到学校所在地集体户)的人员。
岗位二:忻州市武警消防退役战士或具有忻州市(县、市、区)户籍的武警消防退役战士。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速公路工作,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长期在驻地工作,适应倒班工作制;
3、品德端正,体型端庄,气质良好,身体健康,无残疾和色盲,矫正视力达1.0,普通话流利,无不良嗜好,心理素质好;
4、学历要求:
岗位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二:高中以上学历;
5、年龄、身高、性别要求:
岗位一: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岗位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男性;
6、未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7、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⑷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1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24:00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所须使用的,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13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6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
1、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共2科,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面试:
岗位一: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与教养等。
岗位二:主要考察消防救援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等,并现场实际操作。
具体考试方法是:
岗位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岗位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19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于2016年12月2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考生需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一按招聘名额1:2比例、岗位二按招聘名额结合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证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网上注册后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12月19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程序进入面试环节。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岗位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岗位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名单、时间、地点于2016年12月26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期限为5天。
九、上岗及聘用
新聘用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转入聘用合同执行期。忻州高速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高速公路系统岗位工资标准和享受有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人员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守保密纪律;参加应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任何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351-7338021)、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350-3306033)、原神段(举报电话:0350-8216955)举报。一般应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匿名反映的,要提供具体的事实内容、调查线索或有关证据。对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可宣布其应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故意诬告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说明
1、岗位一和岗位二不可同时报考。
2、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录用后自愿放弃的情况时,由本人写出放弃申请后,再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补录。
3、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个人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予以递补。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资料。
5、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方忻州高速公司保留对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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