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6-12-07 16:50:49
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办好农业职业教育,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等新举措。
2016年4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安徽调研时提出,要加快农村发展,要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2016年6月27日,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上作出表述称,2016年国家加大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投入13.9亿元,确保完成100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这是在农村时常听到的一句口头禅。如今这一状况有望得到改观。2016年6月,陕西省富平县20名职业农民收到了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将接受为期三年的全日制高职教育。陕西高校首次招录职业农民,为中央“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精神写下新的注脚。
综合分析
[权威论述]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习近平
[内涵]
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除了符合农民的一般条件外,以市场为主体,具有高度的稳定性、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既“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同时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的农业从业者队伍。
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集中体现在“两新一高”上,即新身份(是体面的、有尊严的职业农民)、新作用(是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符合“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要求)和高素质(有系统性农业教育培训,具备较强的生产技能和市场意识,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技术,较为长期稳定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新型职业农民可分为三类,即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其中居于“白领”阶层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居于“蓝领”阶层的是“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
[提出背景]
我国虽然是个农业大国,但农业人口却在急剧减少,由曾经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变成了如今少于城镇人口。特别是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劳动力青黄不接、农业后继无人的情况,在各地相当普遍,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因此,鼓励和支持年轻农民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是当前和今后做好“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基于此,201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提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首次提出了“职业农民”的角色定位,使农民由过去的“身份化”,向现在的“职业化”转型,而且为今后农民的职业化道路及“三农”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存在问题]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的“优质培育源”相对短缺。其表现在:一是我国农村劳动力集中表现在数量萎缩,务农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农民急剧减少,空心化现象严重。二是人口结构失衡,留守农民以老年、妇女居多,平均年龄接近50岁。三是文化素质堪忧。务农劳动力文化水平仍然偏低,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超过九成,且参加过专门职业技能培训的尚不足一成,农村“乡土实用人才”缺乏。四是后继乏人。在大学扩招及适龄人口下降的双重挤压下,农村新生代劳动力绝大部分在结束求学后选择跳农门,从而使得现代农业的发展绩效不佳。
第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环境有待改善。职业农民因其以市场为主体、依靠自主创业,其在农业生产与经营中面临诸多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容易受工作居住、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因素影响,再加之受到长期历史原因、身份歧视,以及受家长、自身和社会择业观念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农村中后备劳动力出现“不想务农、不爱务农、不会务农”的困境,这种现象对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成很大阻力。
第三,新兴职业农民培育的运行管理机制还需优化。从管理体制来看,统筹协调难。鉴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涉及人力社保、农委、教委、供销联社,以及社会团体的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等部门,政府对各部门间的各类培训整合难度较大、且由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使得培训效率不高;从组织运行机制来看,培育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师知识结构与职业教育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凸显,同时培训缺乏长远规划、长效学习机制和互动机制,尤其是农业信息化、农业物联网发展相对滞后,其产业商业模式有待大力推广。
第四,新常态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诸多风险。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制约日益突出,资源环境亮起“红灯”和保障农产品供给难度增加,生产成本的“地板”持续抬升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农业补贴逼近约束“黄线”和农村金融制约仍未突破的困境,再加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务农人员“兼业化、老龄化”问题突出。
参考对策
一是树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新理念、培育“新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要处理好教育与培育的关系,又要处理好学历与能力的关系,同时需要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信息化培训的创新,尤其是在遴选培育对象环节,要围绕产业来着重把那些“爱农、懂农、务农”的真正从业者选出来进行培育。
二是构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平台、探索“新方法”。按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大规模、多渠道、多层次培养新型农村人才。通过搭建职业教育培训平台、教育培训学分认定平台、国际农业科技与合作平台、涉农创业发展促进平台和农业新技术实验示范平台,着重把新型职业农民资源开发同农业产业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不断增强农业吸引力。同时突出专业协会建设、突出新型技术推广、突出基础服务配套和突出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培育“新模式”。聚焦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应用,着力从突破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农业物联网运行机制和应用模式以及进一步加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力度,以期全面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各领域中的应用。所以,需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不同层次需求,开展“精准化”的培训服务。例如针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科技文化需求,充分利用现代多元化传媒手段,宣传普及先进农业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职业农民整体素质等。
四是完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保障扶持政策、营造“新环境”。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其发展需要特定社会环境,例如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强化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维护农民正当权益,让种田能手可以承包大量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生产高收益。在市场建设方面,要以产业发展为纽带,在加工、物流、科技与市场服务等环节增加农产品技术附加值,增强其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使其创造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同时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提高其社会尊重感和社会地位。另外需要深化户籍、财税金融等方面改革,不断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营造良好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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