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选拔公告
来源:中央网信办
2016-12-08 15:20:14
中央网信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工作公告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发现、引进急需优秀人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央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管理六级)4名,负责网络内容管理应急值班有关工作。
2.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管理六级)2名,负责网络运行技术应急值班有关工作。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政治敏感性强,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2.综合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报名的机关工作人员,应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即2013年12月(含)以前任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现任六级职员,或任七级职员满3年,即2013年12月(含)以前任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现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即2013年12月(含)以前任职,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国有企业中任相当职务层级人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6.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工作。
7.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8.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8时——12月16日17时。登录中国网信网报名。报名分为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两种形式。
1.个人自荐报名。报名人员在中国网信网的指定页面注册个人账户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中央网信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个人自荐报名表》。
2.组织推荐。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中央网信办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副处长组织推荐表》,以书面形式送达中央网信办干部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25号中央网信办干部局收,邮编100010),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
3.设立咨询电话。公选政策咨询电话:010-55635958。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03。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减少公开选拔职位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中国网信网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陆中国网信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人员,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测评
1.笔试环节。主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有关精神,结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际,测试应试者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中国网信网上统一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资格复审人选按照中国网信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同时组织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一般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中国网信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通知事项。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体检的,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中央网信办组成考察组,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查阅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到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环节,对政治上、廉政上有问题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五)决定任用
干部局综合考虑考试测评成绩、考察情况、任职经历及职位匹配度等因素,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报中央网信办办务会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对经过严格考察,中央网信办办务会研究确无足够合适人选的,可以减少拟任职人选名额。
拟任职人选在中国网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四、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上、中旬,发布公告,开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2月下旬,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
2017年1月上旬,进行笔试及笔试阅卷。
1月中、下旬,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2月上旬,进行面试及心理测试。
2月中旬,发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组织体检。
2月下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3月上旬,对拟任职人选在中国网信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中央网信办办务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中央网信办干部局具体负责。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中央网信办机关纪委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10-65597646
本公告由中央网信办干部局负责解释。
中央网信办干部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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