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陆丰市财政局招聘雇员20人公告
来源:陆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08 15:53:47
2016年陆丰市财政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财政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陆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财政局雇员数的批复》(陆机编〔2016〕67号)的要求,陆丰市财政局面向社会招聘雇员,招聘雇员人数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招聘对象具有两年以上财税部门工作经历,并出具缴交社保费凭证。
4.招聘对象要求陆丰户籍;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凡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处分、辞退处分不满3年者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地点、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交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
2.报名地点: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3.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2日,共三天,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
总成绩=技能测试*40%+面试*60%。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内容:用友财务软件。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3.技能测试成绩前30名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技能测试少于30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终技能测试加面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工资待遇及具体岗位分配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
2.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度,合同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
3.凡经聘用人员由陆丰市财政局研究后分配工作,如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陆丰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丰市人社局:0660-8821147
陆丰市财政局:0660-8821087
陆丰市财政局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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