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临沂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12 14:44:06
  临沂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学校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校舍面积152万平方米,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75余万种,电子期刊3.5余万种,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达1.4余万GB,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学校现设有20个二级学院、9个科研院所和2个分校,本科专业85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0余人,教职工27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临沂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 sdhrss. gov.cn)和临沂大学校园网(http://rsc.l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lydxrs@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作物学专业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 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有本人签名的《临沂大学人才招聘考察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命名)、《临沂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高级岗位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经审批后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按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单位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殷老师


  电 话: 0539-8766080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双岭路中段临沂大学人事处


  邮 编: 27600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临沂大学人才招聘考察表


  3.临沂大学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临沂大学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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