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12 14:45:43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是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省属一类科研院所,省级文明单位。主要从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生殖保健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指导以及临床服务。科研所下设国家卫生计生委生育调控技术重点实验室与山东省优生技术重点实验室,并设有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玉函院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mch.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sdsfyrs@126.com 。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238号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一份;3、个人简历一份;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经审批后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采取基础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科研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人事科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艾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7250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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