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泰山医学院所属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实践、教育教学培训、科学研究、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泰山医学院直属附院。医院于1974 年在新泰楼德镇建院,1987年搬迁至泰安,并于1988年5月重新开业。
医院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数1600张,在职职工203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4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577人,其中二级教授4人。设有53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其中省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及重点实验室19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先后被授予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山东省“三好一满意”品牌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所属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 )和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门诊楼七楼)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能按时毕业;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2016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影印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招聘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此次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对于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常老师 付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12,8421302。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泰山医学院所属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