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12 15:02:16
  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泉城济南,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学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历下校区和章丘校区),占地面积1274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等教学单位,4所附属学校。省教育厅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办公室、教育史志办公室、基础课程研究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干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等均设在我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要求申报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申报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6.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lnu.edu.cn)、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qlnu.edu.cn或http://221.214.117.204/)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在按系统要求格式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照片。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贴有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高级职称、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50%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柳老师


  联系电话:66778380


  电子信箱:qlnuzhaopin@163.com


  联系地址: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  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310室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齐鲁师范学院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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