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来源:丰宁满族自治县人社局 2016-12-12 15:07:27
  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对全县事业单位30个岗位58人进行公开招聘,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面向全国;其他毕业生面向承德市所属县区(具有承德户籍或承德生源,即:报名人员必须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或配偶为承德籍的外地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和相关婚姻情况证明)。
 
  (二)招聘对象: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招聘比例: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为1:3,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报考广播电视台岗位的人员须由相关部门对报名者的影视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可报考;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简章:2016年12月9日8:30至2016年12月15日5:30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8:30至2016年12月23日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314-5979812、0314-5979822。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丰宁门户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后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考务费将返还给考生。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1月5日上午8:30至2017年1月6日下午5:30到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4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张贴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岗位面试题目为专业知识测评、综合素质考核以及实际操作等内容,将根据单位实际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①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有关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③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2016年12月9日— 2016年12月15日在丰宁电视台、丰宁门户网和丰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对外发布《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丰宁门户网:http://www.fengning.gov.cn/
 
  丰宁人社局网站:http://fnxrsj.com/Index.asp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5979812、0314-5979822。
 
  4、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本《公告》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9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