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南州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为优化州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经研究决定,开展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职位
46家州直事业单位共计68个职位遴选工作人员81名。遴选职位详见《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黔南州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须具有1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须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遴选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等网站上公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2月12日至16日(上班时间),按公布的遴选单位地址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符合遴选职位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5KB-20KB之内电子照片)。
(5)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南州州直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式3份。
(6)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7)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对照《遴选简章》和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都匀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各遴选单位拟制面试工作方案,报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授课(试讲)、专家评议、答辨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必需的综合知识。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体检。各遴选单位安排人选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人选,不合格的可在考察对象中递补1次。
(五)讨论决定
各遴选单位确定拟遴选人选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选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拟遴选人选确定后报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经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要在遴选机关和人选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指定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商各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4-8224308(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54-8234000(州监察局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附件:
附件1 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