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南京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8人)

来源:南京公安局 2016-12-13 15:14:44
  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8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不低于1.6米;矫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或4.8;(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7、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简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由于各种原因曾被公安机关解聘、开除、辞退的辅警人员;
 
  4、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地址:njgajf@163.com
 
  4、报名表格:参加招聘人员“南京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打印并填报《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面试需提供。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1、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0日
 
  2、面试地点: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网上报名表格打印;
 
  4、招聘人员持《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政审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局政治部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12月29日
 
  2、体检地点:待定;
 
  3、根据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网上一并公布)。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体能测评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
 
  1、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1月12日
 
  2、体能测评地点:待定;
 
  (六)培训及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辅警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与用人单位指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并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咨询电话: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警辅管理处 84428192
 
  监督电话: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84420110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1、《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2、《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南京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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