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梧州市预算编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预算编审中心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梧州市预算编审中心是梧州市财政局属下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组织实施市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起草编制有关文件;办理预算追加(减)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名。
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位证)
专 业:会计学、管理会计、金融与信贷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五)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11月30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面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编手续、岗位聘用等环节依次进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从招聘公告下载附件《梧州市预算编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由梧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1 日(工作日报名)
2.报名地点:梧州市财政局26楼2603、2606室人事教育科(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新址旁边)
3.联系电话:0774-3826691,0774-3868612
(三)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自行下载,需本人签名)到梧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除证书、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外,其它报考材料恕不退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由梧州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所要招聘的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不达开考比例的,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成绩即时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派的代表组成。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梧州市财政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人员聘用
(一)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有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新址旁边)
联系人:黄女士0774-3826691
关先生0774-3868612
梧州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