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12人公告

来源:钦州人才网 2016-12-13 16:35:17
2016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16〕5号)和中共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北县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发〔2015〕22号)以及《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北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6〕24号)等有关规定,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角度出发,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浦北县委党校等10个事业单位共12个编制用于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浦北县委组织部和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2016年赴广西区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招聘活动将于2016年12月初赴南宁、柳州和桂林等地的广西区内人才富集高等院校举办。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公告。


  一、政策依据及招聘程序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要求和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简化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首先在钦州人才网、浦北党建网和浦北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人才公告,之后由各个高等院校招生就业处等报名点统一收集符合条件的应聘毕业生的个人信息材料,填写《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签署《应聘意向协议书》。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审阅复核,最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拟定时间统一组织考核。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浦北县委组织部及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7.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8.钦州市(含县区)以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9.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资格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则上,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役、辞职、辞退、处罚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


  5.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共11个、名额12个(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④《2016年浦北县赴广西区内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⑤《应聘意向协议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填写)。以上材料的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3.报名地点:


  ①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医学院等6个高等院校招聘报名点设在学校的招生就业处。


  ②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城越新路尾人社局综合楼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人:容传柏,联系电话:0777-8318016。


  报考者可先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b8212275@163.com


  (二)报名方式:采用传真或发送电子版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可先将《2016年浦北县赴广西区内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传真到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传真号码:0777-8212224),或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b8212275@163.com,在开展考核工作时再按现场报名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现场提交给考核组,没有按要求提交所需提交材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即取消考核资格。联系人:容传柏,联系电话:0777-8318016。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2016年赴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五、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人选不受岗位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可以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全部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浦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侧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籍信息等情况。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对于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的岗位,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多人考核均合格的岗位,由2016年赴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者,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由2016年赴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对于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多人考核均合格的岗位,由2016年赴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其他考核合格者中择优按1:1比例递补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2016年赴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钦州人才网、浦北党建网及浦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浦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在的岗位工作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允许调动,聘用人员为浦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事业单位初聘岗位“凡进必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公告由2016年赴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浦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浦北县赴广西区内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6年浦北县赴广西区内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浦北县委组织部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