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区选聘大学生公告

来源:伊春市金山屯区政府 2016-12-13 16:41:04
2016年伊春市金山屯区(局)选聘60名大学生公告


  为加强基层一线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区发展积蓄后备力量,经区委研究决定,开展选聘大学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1、选聘计划


  选聘“社区主任助理”(以下简称“社官”)共计10名。


  选聘“林业局工作人员”共计50名。


  2、选配条件


  ⑴政治素质优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⑶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⑷“社官”户籍地为伊春市范围内;“林业局工作人员”户籍地为金山屯区本地户籍。


  ⑸“社官”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2月——1991年12月)。“林企大学生”满18周岁,不超过39周岁(1998年12月——1977年12月)。


  ⑹志愿到社区、林场所等林业企业工作,服从组织、人事部门的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录取资格。


  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选配程序


  1、公开报名


  “社官”、“林业局工作人员”不可兼报,只能按报名条件要求任选其中一个方向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四张(包括电子版),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这者要诚实守信,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


  “社官”在区机关后楼组织部档案室,联系电话:3738835;


  “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区就业局,联系电话:3735117。


  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


  2、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3、笔试


  试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时事政治及市情区情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


  4、面试


  “社官”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林业局工作人员”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相应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l00分。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


  5、确定初步人选


  初步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


  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审阅档案,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被录用,原则上也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讨论确定为上岗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上岗


  选聘的人员参加任职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与林业局相关岗位人员同等。


  新选聘“社官”在基层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选聘的工作岗位。3年期满,经组织考察,列为后备干部管理。


  “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调动等方式离开选聘的工作岗位。


  金山屯区(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