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佳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2-13 16:42:28
2016年佳木斯桦川县事业单位冬季招聘8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43家事业单位84个岗位,详见招聘计划。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拟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等情况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④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②报名地点:


  非卫生系统岗位:桦川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卫生系统岗位:桦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③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或市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④学信网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现场提交《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


  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委托具有专业考试资质机构代理。


  笔试为闭卷考试。


  ①笔试科目考试将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②笔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招聘数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完全一致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才艺表演或技能测试等方法,测评其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③非卫生系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卫生系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


  ④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社区岗位列入县级事业单位核定加分。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5、考核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疑义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报人社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且服从全县重点工作用人安排。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禁止报考其他单位,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4、咨询电话:非卫生岗位:04543823260


  卫生系统岗位:13512631777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1、桦川县2016年冬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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