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温泉城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6名,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1、招聘对象为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原从事过公益岗位,或公益岗位合同未到期者,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2、身体健康,热爱工作,有责任心,具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二、面试安排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面试合格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后上岗。
三、薪资待遇
面试合格录用后,工作时间两班倒,工资标准为1225元/月(请假、迟到、旷工按单位规定扣除),每月休假4天。面试合格录取后由单位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签订1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9日
2、报名地点: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停车中心办公室(温泉中百斜对面)
3、联系方式: 0715—8257208(办公室) 18162961337(周小姐)
4、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6年12月12日